在國家政策和市場的雙重驅動之下大家對知識產權的認識越來越深刻,越來越多的企業,注重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以保障自身市場利益,規避侵權風險,確保經營安全。其中,商標權和版權,是知識產權中比較重要的兩類。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大部分企業都會申請相關商標,用商標宣傳推廣自身品牌,但卻忽略了版權的保護。企業會有認為擁有了商標的商標權等同于擁有了商標的版權,但事實并非如此。
實際上,商標權和版權是兩個不同的知識產權類別,既有聯系,也有很多區別。要想更全面地保障自身知識產權權益,在注冊商標時,還建議登記版權。
一、版權登記意義是什么?
“版權”一詞最先源于英美法系,“著作權”最初代表大陸法系。我國同時借鑒了這兩大法系的制度,所以如今在國內兩者并無差別,《著作權法》第57條也明確表示了著作權即版權。所以本文涉及到著作權與版權均為個人習慣隨機使用名稱,無甚大礙。
說起來,版權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追的劇,看的電影,聽的歌,看的小說、文章,收藏的圖片、畫作 ...... 甚至是畢業論文。
作品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版權。這也造成了一些誤會,很多人覺得既然有版權,那版權登記就沒必要了。恰恰相反,版權登記將是日后查詢、交易、維權的重要證明,尤其是對于那些傾盡作者心血的有價值的作品。
想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僅要做版權登記,還要盡快,以免夜長夢多。以下是版權登記的重要意義:
1、發生版權糾紛時可以作為一種權利證明。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
2、在版權貿易中,可以順利進行。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
3、可以在授權活動中更加暢通。版權登記是主張權利或提出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訴訟的證明文件,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法律依據。
4、有國家部門出具的權威認證,可以使著作權人的作品價值更加高。
二、靠版權無效了兩個商標
案例一:
異議人: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被異議人:福州美生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州市鼓樓區新華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異議人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福州美生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776期《商標公告》第60283047號“圖形”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理由及事實,經審查,我局認為:
被異議商標“圖形”指定使用服務為第35類“醫療用品零售或批發服務;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體上展示商品”等。異議人引證在先注冊的第27546437號、第34862260號、第57580987號“圖形”等商標核定使用服務為第35類“廣告;提供營銷報告;替他人推銷”等。雙方商標圖形在視覺效果上存在一定區別,因而雙方商標未構成使用于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異議人引證在先注冊的第27555542號“圖形”等商標核定使用服務為第35類“廣告;提供營銷報告;替他人推銷”等。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服務屬于類似服務,且雙方商標圖形在造型特征、視覺效果上相近,因此雙方商標已構成使用于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并存使用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異議人稱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侵犯其在先著作權,并提供了“SNOW”形象作品登記證書(國作登字-2017-F-00438075)、“JOY&DOGA”家族資料及有關報道等證據材料。上述證據可以證明,異議人“SNOW”形象美術作品創作完成日期為2016年4月,登記日期為2017年12月,遠早于被異議商標申請日期,異議人對該作品享有在先著作權,且異議人“SNOW”形象美術作品已通過網絡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被異議人具有接觸該作品的可能。本案被異議商標“圖形”與“SNOW”形象在設計手法、造型特征、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雷同,已構成實質性相似,且被異議人未提供證據證明被異議商標為其獨立創作完成。因此,被異議人在未取得異議人授權的情況下,申請注冊被異議商標的行為,已構成對異議人在先著作權的侵害,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異議人稱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商標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等證據不足。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規定,我局決定:第60283047號“圖形”商標不予注冊。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被異議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2023年03月28日
案例二:
異議人: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被異議人:福州美生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州市鼓樓區新華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異議人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福州美生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776期《商標公告》第60269466號“圖形”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理由及事實,經審查,我局認為:
被異議商標“圖形”指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可下載的計算機程序;已錄制的或可下載的計算機軟件平臺”等。異議人引證在先注冊的第27559980號、第26067095號、第57572597號“圖形”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可下載的手機應用軟件;計算機軟件(已錄制);人臉識別設備”等。雙方商標圖形在視覺效果上存在一定區別,因而雙方商標未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異議人引證在先注冊的第27559987號“圖形”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計算機外圍設備;計步器;郵戳檢查裝置;驗鈔機”等。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商品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銷售渠道相近,屬于類似商品,且雙方商標圖形在造型特征、視覺效果上相近,因此雙方商標已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并存使用易造成相關消費者的混淆誤認。異議人稱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侵犯其在先著作權,并提供了“SNOW”形象作品登記證書(國作登字-2017-F-00438075)、“JOY&DOGA”家族資料及有關報道等證據材料。上述證據可以證明,異議人“SNOW”形象美術作品創作完成日期為2016年4月,登記日期為2017年12月,遠早于被異議商標申請日期,異議人對該作品享有在先著作權,且異議人“SNOW”形象美術作品已通過網絡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被異議人具有接觸該作品的可能。本案被異議商標“圖形”與“SNOW”形象在設計手法、造型特征、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雷同,已構成實質性相似,且被異議人未提供證據證明被異議商標為其獨立創作完成。因此,被異議人在未取得異議人授權的情況下,申請注冊被異議商標的行為,已構成對異議人在先著作權的侵害,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異議人稱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商標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等證據不足。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規定,我局決定:第60269466號“圖形”商標不予注冊。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被異議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2023年03月28日
由案例可以看出版權在一些權利糾紛中所起到重要作用,所以在申請商標時,若是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建議申請人可以同時做下版權登記,給予自己的品牌多一層的保護。
三、為什么注冊商標時,還要登記版權?
1、商標是按類別申請注冊的,對商標的保護也是按類別的,在注冊的類目中具有非常強的保護能力。而版權對原創設計圖案的保護雖不及商標權的保護力度,但好在注冊簡單,成功率高,是在先防御性注冊的法寶。因此,如果您的商標還沒做全類保護,那登記版權就能起到很好的輔助保護作用。
2、商標申請周期較長,版權申請周期短。在商標核準注冊前,版權證書可以起到一定的商標防御作用。
3、版權可以證明商標的歸屬權。做好版權登記可以為日后遭遇商標糾紛提前準備好證據。
4、版權一旦登記后,其他人若想使用商標,必須經過權利人的允許,否則都屬于侵權。版權登記證書可作為權利證明,是著作權人啟動反盜版維權行動的前提條件。
5、版權與商標和專利的一大區別就是,具有在先權利。《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因此,按照我國《商標法》和《專利法》的相關規定,與他人在先權利相沖突的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被撤銷和無效。例如:如果一件作品被他人申請注冊商標,或者一個圖形商標被他人在別的類別上搶注。這時,可利用版權在先權利進行異議或無效,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6、版權登記成本低。申請注冊商標有明確的產品類別,如果打算把所有類別都注冊,其官費也得3萬以上。版權登記的保護范圍覆蓋45個類別,任何服務行業和商品都受保護,其官費只有300元/件左右,其成本遠低于商標在所有類別上注冊的花費。
因此,商標權與版權各有側重,各有不同,二者相輔相成,能實現優勢互補。在注冊商標時,還建議登記版權,雙重保障,能更有效地維持品牌的唯一性,能更全面地保護知識產權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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